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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19年中秋国庆双节期间纠正“四风”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9-09-12   浏览次数:0

中秋、国庆双节将至,各级领导干部要结合“不忘初心,牢记使命”主题教育,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。为切实做好我校中秋、国庆两节期间纠正“四风”工作,学校纪委根据市直纠风办相关通知精神就有关问题提出要求如下:

一、各部门和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执行各项纪律规定切实做到十个禁止”,即:禁止违规收送礼品、礼金、电子红包和安排接受宴请、旅游、娱乐等活动;禁止用公款购买购物卡、有价证券、高档酒水和月饼等节日礼品;禁止用公款搞相互走访、宴请、联谊等活动;禁止用公款旅游、购买景点门票,利用职权免费游览参观;禁止利用机关食堂、培训中心等相互宴请、违规吃喝;禁止出入私人会所、“一桌餐”等隐蔽场所,组织隐秘聚会,违规参加老乡会、战友会、校友会等;禁止到驻外地机构、相邻地区和农家乐等违规就餐;禁止违规购车、换车、借车,公车私用、私车公养,违反公车封存停驶规定;禁止借节日之机违规发放奖金、值班加班补助和实物等津贴补贴;禁止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。

二、办公室要加强公车管理,公务用车须经车辆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批同意,严禁任何形式的公车私用。

三、严肃值班纪律,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职,坚守岗位,确保信息畅通,发现问题要及时向带班领导汇报。

节日期间,学校纪委将组织监督检查,对违反十个禁止”行为严肃处理,通报曝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