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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20年五一端午期间纠正四风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0-04-29   浏览次数:0

五一、端午将至,根据市纪委监委《关于做好五一端午期间遏制四风工作的通知》精神,为切实做好我校五一、端午期间纠正“四风”工作,学校纪委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:

一、各部门和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执行各项纪律规定切实做到十个禁止”,即:禁止违规收送礼品、礼金和安排接受宴请、旅游、娱乐等活动;禁止用公款购买购物卡、有价证券、高档酒水和粽子等节日礼品;禁止用公款搞相互走访、宴请、联谊等活动;禁止用公款旅游、购买景点门票,利用职权免费游览参观;禁止利用机关食堂、培训中心等相互宴请、违规吃喝;禁止出入私人会所等隐蔽场所、组织隐秘聚会,违规参加老乡会、战友会、校友会等;禁止到企业内部食堂、农家乐等违规就餐;禁止违规购车、换车、借车,公车私用、私车公养,违反公车封存停驶规定;禁止借节日之机违规发放奖金、值班加班补助和实物等津贴补贴;禁止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。

二、办公室要加强公车管理,公务用车须经车辆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批同意,严禁任何形式的公车私用。

三、严肃值班纪律,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职,坚守岗位,确保信息畅通,发现问题要及时向带班领导汇报。

四、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,认真落实省市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部署。

学校纪委将在节日期间对各部门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。